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源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4********2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民终339号 |
案号 |
(2020)黔0523执6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唐源鸿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徐丹借款 3500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 350000.00 元为基数,从 2019 年 1 月 10 日起按年利率 6%支付至借款 350000.00 元全部还清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