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2********4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521民初1539号
案号
(2020)黔0521执6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19)黔0521民初1539号《民事调解书》中被申请人应该偿还给申请人的借款本金及利息26800.00;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的案件受理费150.00元;3、被申请人未按(2019)黔0521民初1539号《民事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每日万分之1.75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3-19
发布时间
2020-07-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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