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13********0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113民初7614号 |
案号 |
(2020)黔0113执1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云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龙借款本金57500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杨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31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