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勇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33********8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633民初910号 |
案号 |
(2020)黔2633执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石勇明尚欠从江县兄弟合力车行购车款10100元,石勇明自愿从2019年11月开始每月1日支付2000元,直至付清欠款为止;二、如石勇明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从江县兄弟合力车行可申请执行所有欠款;三、案件受理费52元,减半收取计26元,石勇明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从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