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灵宝华岸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78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282民初6258号 |
案号 |
(2020)豫1282执1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灵宝华岸春天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刘秋诗拖欠工资44942.86元、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5000元、一次性补偿未付社保金额23061.32元及因未缴社保产生的滞纳金损失1000元,共计94004.18元,于2019年12月13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该纠纷到此了结,其他问题双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刘秋诗负担。以上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以上协议,自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或者按印之日起,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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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雅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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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灵宝市城东产业集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