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灵宝华岸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78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282民初6258号
案号
(2020)豫1282执1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宝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灵宝华岸春天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刘秋诗拖欠工资44942.86元、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5000元、一次性补偿未付社保金额23061.32元及因未缴社保产生的滞纳金损失1000元,共计94004.18元,于2019年12月13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该纠纷到此了结,其他问题双方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刘秋诗负担。以上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以上协议,自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或者按印之日起,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宝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1-16
发布时间
2020-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唐雅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灵宝市城东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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