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6********1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6民初1042号 |
案号 |
(2020)鲁1326执14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判决赵洪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平邑农商银行借款本金13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2.被告李庆、李京平、杨帅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07-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