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7********0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7民初275号
案号
(2020)鲁1327执10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莒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给文永玲借款30000元及利息(以30000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息6%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林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6-04
发布时间
2020-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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