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袁和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9********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9民初108号
案号
(2020)鲁1329执4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袁和军于本判决后十日内返还袁满借款32000元及利息(以32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300元,保全费340元,合计收取640元,由袁和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3-04
发布时间
2020-06-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