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龙岩恒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4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永民初字第1858号 |
案号 |
(2016)闽0803执004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工程款7410535元和利息2818197.72元,本息合计10228732.72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人有权以被执行人所有的恒地中央项目1号、2号楼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并支付申请人保全申请费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6-04-07 |
发布时间 |
2016-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汉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822574712218Y |
登记机关 |
龙岩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莲花工业园区C幢(1-2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