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129********46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1834号、1835号 |
案号 |
(2020)川0129执4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蜀都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事项: 1.申请强制执行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1834号、1835号”执行证书:(1)贷款本金人民币9437.38元、326999.5元,合计336436.88元,截止2019年10月30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合计6249.83元、274256.78元,合计280506.61元,以及自2019年10月31日起至全部债务结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计算;(2)公证费2000元,邮寄送达公证费1600元。以上共计620543.49元;2.本案律师费由被申请人承担;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被申请人于2016年09月25日签订《贷款合同》,申请人按照约定向被申请人提供贷款共计33.9万元,前述《贷款合同》经成都市蜀都公证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被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成都市蜀都公证处申请出具了(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1834号、1835号。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等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