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621********15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583民初6391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29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波偿还原告王天问借款人民币475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本金中38000元自2019年5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另外9500元自2019年7月3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二、驳回原告王天问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07-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