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小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30********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430民初585号 |
案号 |
(2020)闽0430执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许王桂莲与高小根离婚;二、婚生女孩高锐莹由王桂莲抚养,高小根于每月20日之前支付抚养费800元至高锐莹年满18周岁为止,高小根享有探视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