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孔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11********1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124民初2175号
案号
(2020)闽0124执9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闽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张孔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透支款本金49099.65元,截至2019年7月21日利息3267.71元、违约金632.86元,之后的利息、违约金按《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普惠金融卡补充合约》算至还清款项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闽清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5-14
发布时间
2020-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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