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龙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4********0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624民初1033号
案号
(2020)闽0624执2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诏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李龙波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韩寿昌借款105000元并从2019年4月10日起以10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诏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4-03
发布时间
2020-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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