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324********1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523民初4469号 |
案号 |
(2020)内0523执7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高军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穆玉秀(身份证姓名:穆芝秀)借款本金40000.00元,并给付自2017年2月26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190.00元,公告费600.00元,由被告高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