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肇庆市星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4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5381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粤5381执10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罗定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蒲俊锦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借款本金人民币600万元及支付该款自2017年3月10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给原告黄广。二、由被告肇庆市星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郭泽芳对上述第一项判决被告蒲俊锦所欠原告黄广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3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共588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蒲俊锦、星奥公司、郭泽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罗定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9-18 |
发布时间 |
2018-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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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蒲俊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2661477201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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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肇庆市西江北路星湖奥园悉尼区B5幢03号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