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井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8********0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581民初1901号 |
案号 |
(2020)内0581执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韩井斌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刘秋芳货款27232元;二、原告刘秋芳撤回对被告王红艳、王淑艳的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82元,减半收取241元(原告刘秋芳已预交),由被告韩井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