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5********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725民初3310号 |
案号 |
(2020)黔2725执2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段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牟成兵借款人民币五千九百元及利息(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5月8日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7月8日以本金8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9年7月9日起以本金59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牟成兵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元(牟成兵已预交),由被告蒋普成段练负担,与前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给付牟成兵。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