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辉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3********48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623民初722号 |
案号 |
(2020)闽0623执6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辉鸿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庄入福借款本金10000元及支付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陈明加对陈辉鸿本案债务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庄入福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5-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