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北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3********1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623民初1188号
案号
(2020)闽0623执7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戴北仔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戴泽琛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6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8年3月1日起计算至还清本金之日止)。二、戴五梅对上述的戴北仔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戴五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戴北仔追偿。三、驳回戴泽琛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浦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5-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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