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北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3********1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623民初1188号 |
案号 |
(2020)闽0623执7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戴北仔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戴泽琛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6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8年3月1日起计算至还清本金之日止)。二、戴五梅对上述的戴北仔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戴五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戴北仔追偿。三、驳回戴泽琛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5-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