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永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3********4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623民初1061号 |
案号 |
(2020)闽0623执8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陈文祥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8000元及利息1643.36元(截至2017年10月24日),并自2017年10月2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4.300625‰计付利息;二、陈永进对上述债务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5-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