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施云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8********0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128民初6871号 |
案号 |
(2020)闽0128执12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施云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施文龙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按月利率1.8%,自2018年2月13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并扣除已还利息12万元);二、施云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施文龙保全申请费3372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5-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