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傅志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583********66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583刑初1366号
案号
(2020)闽0583执18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傅志勇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6月4日止。)二、扣押在案的三吨1-苯基-1-丙酮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5-06
发布时间
2020-05-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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