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炎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4********20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624民初2063号 |
案号 |
(2020)闽0624执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诏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郭晓杰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坤林借款20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2018年3月6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二、吴炎聪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诏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