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7********1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湛仲字第Z003672262 |
案号 |
(2020)冀0627执1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申请人孙鹏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请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偿还尚欠即可本金2535.17元及逾期利息。二、本案仲裁费95.5元由被申请人孙鹏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2-27 |
发布时间 |
2020-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