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巴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327********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526民初111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内0526执20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巴特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佟福珍借款185000元及利息(以185000本金为基数,月利率15‰,自2018年11月14日起至还清为止计算支付)。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8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巴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鲁特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时间 |
2020-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