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海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921********0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2923民初875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内2923执1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梁海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额济纳旗鼎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83634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额济纳旗鼎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6-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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