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522********0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2522民初36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内2522执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阿巴嘎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吴新民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利息38000.00元,合计88000.00元。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000.00元,由被告刘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巴嘎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8-10-23 |
发布时间 |
2020-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