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庞云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125********51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125民初19号
案号
(2020)内0125执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庞云旺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归还原告解振文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120000元,合计220000元;如到期未偿还,由被告庞云旺按月利率2%继续支付从2018年9月20日起计算的利息直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5-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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