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慧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633********00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0125民初535号 |
案号 |
(2019)内0125执恢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杨俊平、孟慧萍支付原告秦补花借款50000元,至2018年3月2日的利息48000元。 从2018年3月3日继续按照约定的月息2分支付还清本金时利息。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时间 |
2020-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