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122********3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内0721民初3173号
案号
(2019)内0721执14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阿荣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赵亮于2018年5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23,000元(自2015年9月13日起至2017年8月12日止按月利率20‰计算的利息),并支付借款本金自2017年8月13日起按月利率20‰计算至借款本金全部还清为止的利息; 二、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双方就该笔借款,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625元(已预收812.50元),减半收取计812.50元,由被告赵亮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阿荣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9-07-11
发布时间
2020-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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