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庆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233********3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2323民初1184号 |
案号 |
(2018)黔2323执10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崔庆高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厉代金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按月息2%从2016年1月29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465元,由崔庆高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8-10-16 |
发布时间 |
2020-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