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金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583********00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 0523 民初 2090 号
案号
(2020)黔0523执7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黄金福、李元坤、吴平金、肖旭星在 2020年 4 月 20 日前偿还原告范祖伦借款本金 120000 元,并从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以本金 120000 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2%计算利息至付清本息之日止;二、原告范祖伦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沙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4-21
发布时间
2020-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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