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祖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636********14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2636民初199号
案号
(2020)黔2636执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丹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韦祖勇自愿支付原告杨光和劳务费25500元。(支付方式为: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支付500元,2018年5月30日之前支付500元,2018年6月30日之前支付500元,2018年7月30日之前支付500元,2018年8月30日之前支付500元,2018年9月30日之前支付500元,2018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500元,2018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500元,2018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1500元,2019年1月30日之前支付1000元,2019年2月28日前支付500元,2019年3月30日之前支付500元,2019年4月30日之前支付1000元,2019年5月30日之前支付1000元,201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1000元,2019年7月30日之前支付2500元,2019年8月30日之前支付2500元,2019年9月30日之前支付2500元,2019年10月30日之前支付2500元,2019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2500元,2019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2500元)二、案件受理费438元,减半收取219元,被告韦祖勇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丹寨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0-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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