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大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2********23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2324刑初102号
案号
(2020)黔2324执2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晴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周大猛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即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晴隆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3-02
发布时间
2020-05-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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