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昌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3********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 2323 民初 587 号
案号
(2020)黔2323执6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杜昌莲、匡欣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吴锡忠借款本金 112,000 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 11,200 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9日起,按年利率6%计息至本案借款清偿为止);案件受理费 2,629 元,由被告杜昌莲、匡欣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4-17
发布时间
2020-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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