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昌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3********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2323 民初 587 号 |
案号 |
(2020)黔2323执6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杜昌莲、匡欣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吴锡忠借款本金 112,000 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 11,200 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9日起,按年利率6%计息至本案借款清偿为止);案件受理费 2,629 元,由被告杜昌莲、匡欣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时间 |
2020-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