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坤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7********58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526民初1092号 |
案号 |
(2020)黔0526执5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谢坤密与被告祁举军离婚。 二、双方的婚生子祁道勇由被告祁举军抚养,原告谢坤密每月支付 500 元抚养费(从 2018 年 3 月 28 日起给付)直至祁道勇年满十八岁。双方对子女享有探视权,探视时间、地点、方式由原、被告双方自行协商。 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原告谢坤蜜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时间 |
2020-05-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