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艳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722********0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2722民初118号
案号
(2018)黔2722执2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荔波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阜东、温艳平欠原告覃新亮借款50万元,已还11万元,剩余39万元。被告陈阜东、温艳平于2018年5月30日前偿还完毕;二、如被告陈阜东、温艳平未能按时还清,将承担以39万元为本金从2017年6月7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的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倍。案件受理费4425元,被告陈阜东、温艳平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荔波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8-06-04
发布时间
2020-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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