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1********27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123民初2084号 |
案号 |
(2020)黔0123执1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伟分两期向原告贵州通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饲料款 73630.00 元,第一期 40000.00 元于 2019 年 01 月 30 日前支付,第二期 33630.00 元于 2019 年 02 月 28 日前支付;二、如果被告何伟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支付饲料款,原告贵州通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可从违约之日起就被告何伟尚欠的款项全部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 1898.00 元,减半收取计 949.00 元,原告贵州通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