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欧海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8********00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328民初2814号 |
案号 |
(2019)黔2328执8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王红燕、欧海林偿还原告覃仁梅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元,并按照月利率1%计算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从2015年9月22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日止。(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上述给付内容,限义务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9-18 |
发布时间 |
2020-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