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向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8********04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2328民初2884号
案号
(2019)黔2328执8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向波定于2019年4月16日前归还原告陈仕国借款本金人民币58,000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15,080元,本息合计人民币73,080元(分两期偿还:2019年2月28日前归还30,000元,2019年4月16日前归还余款43,080元)。二、原告陈仕国自愿放弃对被告赵廷武的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龙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9-09-25
发布时间
2020-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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