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9********00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4民终1094号 |
案号 |
(2020)黔0424执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黔0424 民初 562 号民事判决。二、邱星宇、韦敏、赵小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关岭自治县广盛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石材款 233,565.5 元及相应的违约金(2017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以 1,033,565.5元为基数;2018 年 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 日以 833,565.5 元为基数;2018 年 10 月 2 日至 2019 年 2 月 2 日以 733,565.5 元为基数;2019 年 2 月 3 日至石材款 233,565.5 元付清之日止,以233,565.5 元为基数,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 30%计算),江西王牌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韦敏、赵小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关岭自治县广盛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石材款 73 万元。四、驳回关岭自治县广盛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13 |
发布时间 |
2020-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