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小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8********57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328民初2567号 |
案号 |
(2019)黔2328执8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胡小雷偿还原告杨益学为其偿还借款本息60000元,并以60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4月16日起按按年利率的6%计算利息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上述给付内容,限义务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9-18 |
发布时间 |
2020-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