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步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24********85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证字第10180号 |
案号 |
(2019)黔0502执20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截止2018年11月8日,贷款本金3,687,014.11元;贷款利息128,629.52元,逾期利息罚息1,820.94元; 合计:3,817,464.57元。 2018年11月9日起的贷款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执行,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为止,利随本清。2、可供执行的抵押物:贵州兴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房产:毕节金海湖新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中屯村兴国.锦绣康城6幢11层1号;毕节金海湖新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中屯村兴国.锦绣康城6幢12层1号;毕节金海湖新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中屯村兴国.锦绣康城6幢13层1号。3、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