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922********6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24民初2303号 |
案号 |
(2020)辽0124执9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杨建平于2019年6月1日之前返还原告王丛借款20 000元;2019年12月1日之前返还原告王丛借款7 500元;二、被告杨建平如未按上述期限返还借款及利息,应于2019年12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支付原告王丛借款逾期利息(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5%计算);三、原、被告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被告杨建平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时间 |
2020-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