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04********14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802民初1290号 |
案号 |
(2020)辽0802执9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站前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07534.98元;二、由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本金107534.98元的利息、罚息2147.53元(2014年6月21日前),及2014年6月2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及罚息等,按双方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计算。三、对被执行人赵岩、魏娜提供的抵押财产北京现代牌黄色小型轿车(车牌号辽h9883k)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偿还申请人借款。四、给付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