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604********03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灯证执字第43号
案号
(2020)辽1081执7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辽宁省灯塔市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止2018年4月21日,借款人赵正强及配偶于冰尚欠申请执行人贷款本金人民币242.75万元整,利息人民币6.38万元整,合计人民币249.13万元整以及执行完毕之日止所产生的相关的利息和罚息。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灯塔市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5-13
发布时间
2020-06-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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