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381********62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02民初3078号 |
案号 |
(2019)辽0102执恢19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王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吕阳借款本金49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罚息(以49万元本金为基数,从2016年1月8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吕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147元,由被告王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时间 |
2020-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