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022********2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3民初6223号 |
案号 |
(2020)辽0103执35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波、陈喜龙于2019年8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贷款本金365000元,利息13357.77元,罚息3211.47元,复利319.57元(截至2018年8月31日,自2018年9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及复利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计算);二、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7028元,减半收取3514元,由被告周波、陈喜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