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282********2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03民初12236号 |
案号 |
(2020)辽0103执11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款本金155 717.51元;二、被告赵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截至2018年7月11日因涉案借款而发生的利息、罚息、复利合计19 768.38元;三、被告赵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自2018年7月12日起至借款欠款付清之日止发生的借款利息、罚息及复利(以“生意红”申请表等借款凭证约定计算并以原告记账凭证为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2-24 |
发布时间 |
2020-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